市民可以旁听政府常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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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9:07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相关办法7月1日起试行 本报讯 涉及政府重大决策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将不再神秘。7月1日起,我市将试行《厦门市公民旁听厦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届时,我市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 据介绍,公民可旁听的范围有:1、讨论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2、讨论由市政府制定和颁发的规章草案;3、讨论市政府工作部门请示市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持有暂住证,且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 市政府办公厅将于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5天前,在厦门日报和政府网站(网址:www.xm.gov.cn)发布公告。申请旁听的公民应于公告发布后4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以及所在单位或镇(街道)开具的证明,向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报名。每次旁听人数安排在20人以内。市政府办公厅主要依据报名顺序,经市政府秘书长批准,于会前1天通知相关公民旁听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场设立公民旁听席。旁听会议的公民应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领取旁听证,凭证按时进入会场,并遵守会议纪律。 (黄怀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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