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收益管理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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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9:13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制定的《无锡市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已于近日执行。 该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授权的各资产经营公司和重点企业集团、企事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资本性收益按市国资委核定的额度上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或各主管部门转让股权的,由市国资委对转让收入集中20%;转让实物资 (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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