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设个“职业污点超市”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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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9:1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编辑同志: 因存在“职业污点”,吉林省9家律师事务所和40名律师首批背上了“不良行为档案”,并将于近日在律师业内被公之于众。笔者对与这样的“污点档案”举双手赞成。 凡是污点,大都羞于见人。因此,许多人为掩盖自身污点不择手段,这种做法无非是 现在,吉林省司法厅敢于将该省律师界存在职业污点的从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曝光,对于规范律师的职业行为,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尽管公布职业污点充其量只能算作“有限度的曝光”,但就被曝光对象而言,依然具有一定杀伤力,足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公开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职业污点是否可以推广到全社会范围内呢?笔者认为,可以由政府牵头,责成有关部门在全国组建一个“职业污点超市”,各省市县成立相应的“连锁店”。该“超市”应该是一个“品种”齐全的大型事业性服务机构,包括各行各业和个人适合公开的不良记录。并且,将这个“超市”全国联网,通过网络随时可以调出自己需要了解的单位或个人的不良记录档案。这样的“超市”,其实是个相互监督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充当社会监督的角色。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监督是双向的,在你监督他人、了解他人的同时,对方何尝不是在审视着你。 “职业污点超市”的社会意义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不论是单位或者个人,当自己需要涉足某项领域而又不大熟悉同行们时,只要事先到这样的“超市”里逛一逛,打探一下对方的底细,便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对对方有准确的了解,以免上当受骗,也可减少损失。 “职业污点超市”最大的社会效益不仅局限于为查阅职业污点记录者提供方便。笔者认为,该“超市”的最大社会效益在于通过它的存在,有效杜绝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督促公民遵纪守法。一旦自己不光彩的所作所为被收录进“超市”的“商品目录”,失信的成本可够享用一阵子的。 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单靠运用行政手段,毕竟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其存在的土壤。在我们还没有一套完备的诚信体系的情况下,通过设立区域性的“职业污点超市”,其实就是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雏形。“职业污点超市”正可起到杠杆作用,迫使所有的单位和个人以诚信为本。广西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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