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严禁未经许可放庆典气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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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0:01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从7月1日起,在庆典活动中施放气球的宣传活动将受到严格管理,未经许可就升空的气球,将给施放者带来5千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这是中国气象局27日发布的《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这一办法是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制定的配套法规。 这一办法所称的气球,包括总质量大于4千克的无人驾驶自由漂移的气球,以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的系留气球。后者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根据规定,施放气球的作业人员必须先从当地气象部门获得《施放气球资格证》,这一资格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监制,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取得资格证的作业人员还要参加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定期培训。此外,办法还规定施放气球单位要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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