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复核分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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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1:32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军杰)考生在收到分数通知单后,如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须在7月1日12:00前向报名所在单位或区、县招办办理申请复核分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申请复核分数时,须出示考生证,填写“高考考生复核分数申请单”,写清姓名、考生号、准考号、科目等内容,同时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高考复核分数只限复核试卷各题分和全卷分有无漏登、错登、错加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不对答题内 经复核确有问题的,市高招办将会同有关评卷点进行甄别,确属有误的,予以更正,重新打印更正后的考生成绩单,由区、县招办通知考生本人,退还考生该科目的复核考试成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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