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郑重《通告》 垃圾乱排卸罚你不留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1:34 沈阳晚报 | ||
6月27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沈阳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禁止乱排乱卸城市垃圾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禁止乱设城市垃圾排放场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关闭三环路以内所有临时生活垃圾排放场和未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的工程残土排放点及工业垃圾排放点。对擅自设立垃圾排放场点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禁止乱排乱卸城市垃圾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排放到赵家沟和老虎冲垃圾场。装修装饰垃圾,不得排放到生活垃圾收集场,应当自行装袋,集中放置,由物业或社区通知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清运,费用由排放单位或个人承担。 禁止“没资格”车辆运输城市垃圾运输城市垃圾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密闭、苫盖,运输途中不得溢、洒、漏,对沿途溢、洒、漏城市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餐饮泔水由专业部门处置利用禁止饭店、酒店、旅店、食堂等单位擅自处理餐饮泔水、其产生的餐饮泔水应交由当地专业部门收集、运输和处置利用。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管理由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市场摊区产生的垃圾收集管理由主办单位负责。其垃圾由环境卫生部门密闭运输到指定的垃圾排放场排放。对违反本《通告》乱排乱卸城市垃圾的行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22516811、86849436。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