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10月始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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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2:20 南方日报 | ||
银行服务10月始收费 不得对同城同行人民币储蓄开户存款大额以下取款等业务收费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热议了一年多的银行服务收费问题终于有了结果。前天,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指导价和市场价并举 据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的解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共20条,是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活动的法律文件。《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围包括两类。一是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即包括办理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二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对个人、企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除此以外的其他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而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和调整。 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办法》虽然只有20条,但有业内人士指出,它已涵盖了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特别是人们最为关注、涉及面最广的储蓄的相关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如“商业银行不得对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开户、存款、大额以下取款、销户”等业务收费,但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和大额现金取款业务除外。同时还对银行收付业业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收费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收费,按规定至少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并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同时抄送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收费时必须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其营业网点公告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 深度 银行收费会否一哄而上? 银行服务收费正式实施之后,企业和个人办理金融业务时的选择余地更宽,这是否会引起商业银行之间打起价格战或一哄而上地收费? 工行广东省分行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谢海昌说,商业银行打价格战或对收费一哄而上,都是极端的做法。就广东金融业目前的服务情况而言,肯定不会打起价格战,更不会一哄而上地全面收取该收服务项目的费用。 谢海昌分析,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后,工行以及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收费的项目肯定是较多的,但必须一项一项视客户接受程度以及自身的经营成本而定,不会一下子全部推向市场。他表示,收费后将在服务质量方面下足功夫,让客户感到收费收得合理,物有所值。 广东发展银行个人银行部负责人表示,相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广发行算是中小银行。目前有一些项目也实行收费,但大多数目前仍未收费。该负责人表示,10月1日后也不会有更多的收费项目推出,他们的收费项目肯定要比国有商业银行少。这是中小银行让利客户,生存、发展壮大的需要。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邓先生称,今年初民生银行总行根据有关规定,列出了目前民生银行应该收费的服务项目。但事实上,广州分行目前征收客户费用的只有31项。他们的原则是:相同业务其他银行没有收费的,民生银行保证不收费;而其他银行收费的项目,他们不一定会跟进。 本报记者朱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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