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规定 7月1日起乱放庆典气球要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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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3:00 江南都市报 | ||
中国气象局规定 7月1日起乱放庆典气球要受罚 (2000-09-11 06:41:20) 据新华社电从7月1日起,在庆典活动中施放气球的宣传活动将受到严格管理,未经许可就升空的气球,将给施放者带来5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这是中国气象局27日发布的《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这一办法是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制定的配套法规。 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说,这一办法所称的气球,包括总质量大于4000克的无人驾驶自由漂移的气球,以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的系留气球。后者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根据规定,施放气球的作业人员必须先从当地气象部门获得《施放气球资格证》。办法还对施放气球活动进行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如施放气球要提前向施放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施放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距离等。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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