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我遭卫生局报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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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03: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我作为医生,对那17名被误种结核疫苗的儿童负责,向有关部门举报了此事。没想到遭到医院和卫生局的联合报复,半年多了还没拿到《执业医师证》,无奈之下只有告卫生局了。”昨日中午,正在一家诊所工作的王晓明对记者说。明天,他状告成都金牛区卫生局“不作为”的官司将在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执业医师法》实施以来,我省首例执业医师状告卫生局“不作为”案。 医生:举报医疗事故遭报复今年48岁的王晓明原在金牛区营门口乡某医院工作。他称:去年10月,他从一名小孩的身上发现:医院在给17名儿童注射流脑疫苗时,被错误地注射了卡介疫苗(结核疫苗)。他立即向医院领导反映了此事,医院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但还留有隐患。于是,他又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发生后,本应该在2002年发给他的《执业医师证》,至今没有发给他,造成他无法找到工作。他说:“这是卫生局在对我进行报复。” 于是,他一纸诉状递到金牛区法院,将金牛区卫生局告了,他请求法院判令:金牛区卫生局立即为他补发《执业医师证》;停止打击报复、赔礼道歉;赔偿因没有资格证而失业5个月的损失。 卫生局: “报复”是无稽之谈 金牛区卫生局在答辩状中称:去年10月14日,王晓明所在医院向卫生局申报了《执业医师证》的注册手续,经审查后,已经按规定在30日内予以注册,并由王所在的医院负责人领走。同时,王晓明并没有申请过变更注册登记,也没有报送过相关材料。因此,卫生局并不存在“不作为”行为。卫生局不可能对他打击报复,没有办理变更注册登记,纯属王本人及其所在的诊所没有申请的原因。因此,金牛区卫生局认为王晓明在“滥用诉权”,请求法院驳回王的诉讼请求。 焦点: 拿不到证书责任在谁? 随后,王晓明向我们提供了一份《执业医师证》的复印件,上面加盖有金牛区医疗机构管理办公室的公章,其注明:“此复印件只作为证明该同志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用,不能作为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使用。请联络到新单位后尽快到我局办理医师变更手续”。复印时间为去年12月16日。王指出:既然金牛区卫生局称已经于去年11月5日将证书发给医院,那么怎么可能在1个多月后还发给他复印件呢?至于办理变更手续,王称,他多次去卫生局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并领了申请表,但结果被卫生局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不给办理。对此,金牛区卫生局要求王晓明举证。 实习生伍欣记者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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