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廷儿子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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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07:11 潇湘晨报 | ||
本报昆明消息利用父亲担任要职之便,涉嫌收受贿赂高达近1700万元。前日,昆明市检察院就李嘉廷之子李勃涉嫌受贿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0岁的李勃,是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之子。经检察机关查明,1995年至2000年,李勃利用其父李嘉廷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长期间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先后8次伙同其父李嘉廷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00 分8次向李勃(其实是向李嘉廷)行贿近1700万元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香港某公司董事长杨某(另案处理)和云南俊发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俊(另案处理)。 检察机关认为,李勃利用其父李嘉廷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杨某和李俊谋利,并在李嘉廷和行贿人中间传递信息,沟通关系,共同收受杨某、李俊的巨额贿赂,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据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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