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纠正一错判杀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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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07:37 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宁6月28日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一起抢劫、故意杀人案中分别被错判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两名被告人,经法院重新审理后于28日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指令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公开开庭审理的覃俊虎、兰永奎抢劫、故意杀人一案,28日有了结果:3年前以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原被告覃俊虎;以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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