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全事故平均每天死亡逾3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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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09:39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国英实习生/梁婵)安全生产事故对人们生命的威胁比SARS病毒还凶猛得多!昨天从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最近我省连续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伤亡事故,特别是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行业发生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5起。今年1-5月,我省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5361起,造成5299人死亡,平均每天死亡数超过35人,另有3138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亿多元。 责任不落实事故难控制 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集中暴露了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贫乏,无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是安全事故居高不下和难以控制的重要原因。如去年4月4日,潮州凤凰一辆非法搭载采茶工的农用车翻车,导致14人死亡,而今年在潮州饶平县,同样在4月采茶季节,同样是一辆非法搭载采茶工的农用车,在相距去年事故不远的地方,发生了同一性质的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死亡20人,这是责任制不落实的典型例子。 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我省各地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人,但不少地方存在“管不下去、严不下来”的情况,责任制层层删减,落实不到实际工作中去。 非公小企业“三违”酿事故 非公有制小企业是我省安全事故的多发领域。近两年我省非公小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占全省工矿企业事故比率均在70%左右。去年全省非公小企业共发生工矿事故815起,死亡499人,分别占全省工矿企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75.05%和68.45%。今年1-5月,非公小企业发生安全事故301起,死亡252人,直接经济损失861.2万元,分别占全省工矿企业的69.83%、71.18%、58.6%。 造成非公小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包括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漏洞多,安全保障设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欠账多等。去年以来非公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等“三违”造成的事故占了近半。 珠江口强风涌浪事故频发 深圳海事局呼吁船员加强安全防范 本报讯 (记者/苏冬通讯员/李颖)近来,受低压槽影响,珠江口内海域出现西南季候风。受强风和涌浪影响,前日凌晨宝安海域过往小船频发险情,深圳海事局紧急组织救助,目前辖区内有一艘小船沉没,一艘搁浅,所幸无人员伤亡。深圳海事局强烈呼吁,每年的6月为西南季候风盛行时期,水域浪流异常,对小型船舶航行影响很大,过往船舶务必加强安全防范。 据了解,公沙水道位于珠江入海口,南起小铲岛,北至东宝河口。水道呈喇叭型,由东南至西北走向,航道宽约1.5海里,西部为矾石水道。在西南季候风盛行的6月份,由于风向和公沙水道走向成近90度角,而且浅滩多,加上潮汐的影响,形成此水域浪流异常,对小型船舶影响很大。因此,近年来,西南季候风盛行期间,在深圳辖区水域多次发生沉船事故。1999年-2002年的海事统计表明,仅发生在6月份的沉船就有11艘、35人落水,其中2人失踪、4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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