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店年检将简化消防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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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09:48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项仙君通讯员/黎夏舒徐尚明实习生/伍欣)从8月1日起,广东省部分经营场所办理工商年检将不再需要消防法律文书。这是笔者日前从广东省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获悉的。 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经营场所在办理开业登记、变更和年检时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后,于日前联合 据通知透露,从8月1日起,单独设置在居民住宅楼首层且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小餐馆、小商店、小美容美发店等大量经营场所,在办理工商开业登记、变更和年检时,无需提供消防法律文书,可直接办理有关手续。已经消防审验合格的经营场所,只要经营场所和使用性质没有改变,也无需再重新提交消防法律文书或复印件。但其它重点场所、企业办理年检时仍必须提交消防法律文书。 针对现在有相当数量的经营场所都存在消防手续不完备的现状,省公安、工商部门提醒企业:省公安厅和省工商局将在二到三年内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场登记证的经营场所逐个检查,消防手续尚不完善的企业应及早补办有关手续。 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雷盛武局长指出,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经营场所的管理绝不能因为简化审批程序而降低标准,发现有火灾隐患的要令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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