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不能承受的“形象”之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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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08:27 汉网 | ||
新华社合肥6月29日电安徽省休宁县和祁门县,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调低部分乡镇虚报的农民收入数,重新戴回了脱去十多年的贫困县帽子。这件本来值得肯定的事情,却遭到了黄山市一些领导的批评,理由是“有损黄山形象”。 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黄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424元,比安徽省平均水平高出300多元,在安徽省17个市中位列第五。但据记者了解,黄山市的4县3区中,有3个县是省重点 黄山市徽州区洽舍乡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有3个数字,高低之差达到1000元。这个乡2002年工作总结中写道:“全乡农村总收入为13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60元”;而记者拿到的洽舍乡贫困情况的汇报材料上却写着:2002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16元,全乡4个村均在1000元以下;到了黄山市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报表上,洽舍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又变成1847元。副乡长张翠英说,人均纯收入816元是乡里实际调查出的数字,上报的1360元是出于多种考虑的“形象数字”。 为何会有“形象数字”,记者在休宁县汊口乡得到一种说法。汊口乡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原计划上报1900元,县里不同意,要求上报2100元。但是到了全市分乡镇统计时,汊口乡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又变成了2215.23元。汊口乡领导说,近两年休宁县下调了部分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有的乡镇从以往的1800多元调减到800元。但县里有农民收入增长责任制,为了保持“大体平衡”,就把其他乡镇农民收入数上调了。 对于同一个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数的差异,黄山市统计局干部王南星说,统计部门和农经部门的统计口径和方法不同,结果自然不同。全市分乡镇统计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是根据各乡镇布点的样本户实际收支账得出来的,是合法有效的数字。一些基层干部却不同意这种解释。休宁县汪村镇镇长汪永平等人告诉记者,镇里6个行政村中有3个是贫困村,统计局的样本户全部集中在2个较富的村里,实际情况就这样掩盖掉了。 长期担任村干部的璜尖乡徐家村村支书吴坤亮说,农民收入到底多少,自己心里最有数。这些年山区林木资源大减,林茶价格走低,农民收入明显下降。但农民收入上报数只能上不能下,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1999年全村农民收入只有七八百元,结果报了1800多元,这实际上是“干部扛红旗,农民饿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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