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禁售追踪报道 电动车期待规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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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0:11 海峡都市报 | ||
由于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都处于一个“没名分”的尴尬位置,所以不论是电动自行车用户,还是相关服务行业都习惯了“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即便在市政府规范了部分管理措施之后,这种状况也没有得到改观。 违章现象严重 近一个月来,福州鼓楼交警东街中队在辖区内就劝导、纠正违章电动自行车近千起。27日,福州古田交警岗民警1个小时内便逮住10多名电动车违章者。 福州市交警支队宣传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自行车也已经出现了人员死伤的交通事故。今年1月至5月,仅鼓楼区就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4起,死亡1人,伤13人,经济损失12650元。该负责人称,近一个多月,全市还发生了3起交警部门初步判定应由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分析,事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不少电动车驾驶者无视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混行,甚至抢道先行;部分电动车时速甚至可以达到40公里~50公里之间,与摩托车的速度差不多。 此外,其他违章现象,如车前、车后座带人载物,过路口超速行驶,横穿人行斑马线时没有下车牵行等,也给行人以及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驾驶者带来安全隐患。 从7月初开始,交警部门将在严管电动自行车交通违章之外,严查无牌上路现象。届时如发现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交警将暂扣车辆。如能提供合法发票等购买凭证,违章车主将按照无牌自行车处罚。 服务收费各异 福州市批准电动自行车按规定报牌上路以来,电动自行车的停车收费问题引起市民的极大关注。为规范停车收费,市物价局6月10日正式核定出台了电动自行车的停车费标准。 按该标准,停车费为:白天停放每辆次0.30元,过夜停放每辆次0.60元(从当日20∶00至次日8∶00)。对此,福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从现实考虑,电动自行车的价格比普通自行车贵得多,而且防盗性能没有因为价格高了而提高多少,如果还是按照普通自行车的标准收费,看车人所承担的风险就成倍增加,适当增加停车收费标准是适当的。 然而,记者走访了市中心几个停车点发现,市物价局规定的这一标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在福州鼓屏路山海大厦前,一位看车人告诉记者:有脚踏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一次0.3元,无脚踏的一次0.5元。在省府路口,另一位看车人告诉记者:白天0.3元,晚上0.5元。在东街口邮电大楼前,又一位看车人很干脆地告诉记者:一次0.5元。在大洋百货前,一位刚刚停车的小姐告诉记者,这里收费0.5元,并补充称,在安泰中心新华图书城一次收费也是0.5元。这位小姐对记者说:“能保证不丢车就谢天谢地了,也不会在乎多那么两三毛钱。” 对于停车收费混乱的现象,福州市物价局12358投诉部门负责人丁先生向记者表示,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拒交。或者取得停车收费票据,据此向12358投诉。 各有各的价码 出门停车收费不规范有麻烦,回家停车充电,也令人头痛。福州市新建的住宅小区很多都没有了杂物间,住户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共停车场。这样,电动自行车用户就遇上了充电的问题。个别管理不善的小区甚至出现了用户乱牵电线的问题,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部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虽然提供了缴费充电的服务,但收费标准却各不相同。 碧水源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称,在其停车场充电,每月需缴纳10元。但天水园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们的公共停车场充电,一个月则必须缴纳15元。据了解,有提供这项服务的社区,充电收费都在10元~20元不等。 对此,福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管理政策,这方面的收费问题只能靠消费者自己与物业方面协商。”但接受记者采访的消费者都表示,希望主管部门能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让钱花得心安。 本报记者 熊剑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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