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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昨天公布四宗教育腐败大案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0:37  金羊网-新快报

  教育厅处长3年敛财22万

  新快报讯 (记者于任飞通讯员曹志明)海珠区人民法院昨天公布了4宗教育腐败案,其中广东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原处长潘光一以3年“处座”生涯敛财22万元的“业绩”“雄居”榜首。

  书店经理8次行贿21万

  被告人潘光一,广东海康县人,现年46岁,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广东省教育厅督导室主任、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被逮捕前任广东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处长。

  1999年2月至2002年10月,广州市东山区教育书店经理丁某为推销教材找到了潘光一,潘遂利用其对教育厅所属各县教育局的中小学校进行等级评定和分管普及9年义务教育道德规划、实施、验收评估的职务便利,使揭西、榕城、潮安等地长期采用东山教育书店供应的辅助教材。为感谢潘光一给予的“关照”,丁某先后8次对潘行贿21万元人民币。

  为了能在评估、达标工作中得到照顾,省内先后有两个城市的县区教育局局长给“潘处座”各送了5000元。

  潘光一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人民币5万元。

  处长助理好处费收了9万5

  被告人黄军,现年47岁,广东兴宁人,小学文化程度,系原暨南大学基建处处长助理,负责校园规划,并参与改建、新建、招、评标、洽谈工程合同及工程款预结算等工作。

  1999年1月至2002年7月,黄军利用职务便利,在校园建筑工程中先后多次收受数家承建商负责人送的“好处费”9.5万元。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扣押其人民币10万元,其中9.5万元赃款予以没收,另5000元作为财产予以没收。

  硕士基建办主任受贿16万

  被告人朱某,现年31岁,硕士研究生,他是4宗教育腐败案中学历最高也是最年轻的一个,被逮捕前系华南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公室主任、校基建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员。

  2002年4月至8月间,朱利用负责该校基建工作和招投标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接受承建该校教学楼、学生宿舍及附属室外环境工程的企业项目经理张某某贿赂款15万元,张某某希望朱在工程中给予关照,不作刁难。经法院查实,朱某在任职期间共收受了贿赂款人民币16.2万元。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没收财产5万元。

  建筑公司3次贿赂副科长

  被告人黄庆安,广东梅县人,现年44岁,原暨南大学基建处管理科副科长。

  2001年6月至2002年2月,黄庆安在广州某建筑公司和吴川市某建筑公司承建该校曾宪梓科学馆、学术报告楼等工程中先后3次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万元。

  经查明,黄庆安共受贿人民币5.3万元、港币5000元。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庆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没收人民币3万元。

  教育系统内法律监督不力

  据海珠区反贪局一位检察官透露,今年以来仅海珠区反贪局就已经侦破了12宗教育系统腐败案。他分析,此类案件激增的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内的法律监督不力、教育系统内腐败分子钻了市场经济的空子、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

  广州某高校袁老师认为,学校广泛地利用社会资金办学,这种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方式使学校经费猛增,但各地教育部门依旧停留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使得监督滞后。

  (夏天/编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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