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出任“上海形象代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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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0:5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据新华社上海6月28日电(记者 俞丽虹 黄庭钧)姚明28日被上海市政府聘为“上海形象代言人”,上海市副市长杨雄向姚明颁发了聘任证书。 杨雄是在28日举行的“卢浦大桥建成通车跨桥第一跑活动”上宣布这一决定的。 聘期从28日起至2005年6月30日。姚明表示,他热爱上海,“希望能为塑造上海的美好 右图:6月28日,姚明在上海卢浦大桥接受采访。 (新华社发)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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