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法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身份证迎来大“变脸” 专家评说居民身份证法十大新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1:59 江南晚报 | ||
居民身份证虽然很小很小,但我们的生活却离不开它。 6月28日,居民身份证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意味着施行了17年的居民身份证条例即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与现行条例相比,这部即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有何新意? 据参与这部法律起草、讨论、审议的专家介绍,这部共5章22条的法律,虽然在条文数目上只比居民身份证条例增加了2个,却在许多方面体现出新意,许多规定颇具人文关怀的色彩。 新意之一:证件发放范围扩大了现行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不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也没有纳入身份证发放的范围。刚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法则扩大了身份证件发放的范围,规定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可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以根据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 新意之二:证件号码变长了居民身份证号码原来为15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和施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号码在原居民身份证号码的基础上升位至18位。 新意之三:证件科技含量高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通常采用照相翻拍技术加上塑封制成,甚至还有不少是手工填写的,技术含量低,只能肉眼辨认,且易于伪造。新一代的居民身份证制作将十分精细,里边还会有一个芯片,即通常所说的IC卡,使其可以通过机器阅读。 新意之四:法定登记项目多了现行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而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登记项目则比前者多,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专家介绍,在居民身份证的IC卡里,也将记录相应的内容。 新意之五:换领证件更方便根据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的3个月内发给证件。而居民身份证法则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与原来的时间相比,缩短了一个月。 新意之六:为弱势群体减负体现人文关怀居民身份证法充分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规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证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 新意之七:明确公民何时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公民需使用身份证的情形,包括: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新意之八:不能随意查验和扣押居民身份证为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四种情形下,人民警察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新意之九: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了居民身份证法则同新刑法的有关规定相衔接,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可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意之十:两代居民身份证将共存一定时间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依照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依照本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专家分析,这意味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全国将存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与换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存使用的情况。这也是为了照顾那些持有第一代身份证的广大群众的利益。(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