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因受贿卖官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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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6月30日电(记者 王英诚)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马招德受贿一案6月27日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56岁的马招德祖籍福建闽清,出生于马来西亚,1996年3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历任海南省定安县县委书记兼县长、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公诉人指控,马招德在担任定安县县委书记兼县长、海南省工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分别收取了屯昌县工商局原局长吴岩、白沙县工商局原局长符建清、琼海市工商局原局长林明松等18人共计81.6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和2万港币的贿赂。马招德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卖官,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在证据面前,马招德对起诉状所指控的全部情况供认不讳。庭审结束后,法庭决定择日宣布审判结果。(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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