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款吃喝行为举报群众可获重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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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6:33 南方日报 | ||
于都实施对公款吃喝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举报群众可获重奖 南昌消息为刹住公款吃喝歪风,江西于都县从27日起正式实施对公款吃喝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每一桌500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 为落实这一制度,于都县成立了“狠刹用公款吃喝歪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吃喝歪风若干规定》,要求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到同城不吃请,下乡吃食堂,进村吃派饭,其中还明确规定,用公款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设宴请客的,单位、部门之间轮流做东同城吃请的,公务招待过程中超标准用高档名烟、名酒和国家明令保护的野生动物接待来客的,将一律视为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干部群众有权进行举报。 对查实有公款吃喝行为的人,将实行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并举制度。第一次查实的,给予宴请单位500元、参与吃喝人员每人1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查实的将加倍实行经济处罚;第三次查实的,除在前一次基础上进行加倍经济处罚外,还将给予参与吃喝人员及宴请单位主要领导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县予以曝光。经济处罚所得全部资金将用于设立“狠刹用公款吃喝歪风工作专用基金”,用于奖励举报人。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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