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退住房险只有终止贷款?想说退保不容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3: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昨日报道的《贷款买房可自由投保退保》再次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昨日记者陪同两位市民前往保险公司退保,结果一个都没退成。成都市保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退保尚不现实,但市民购房时自由选择保险公司的愿望却有望实现。 第一例保单可能被银行扣了 昨日下午2时30分,记者陪同市民沈女士首先来到太平洋保险公司成都市金牛支公司,客户部经理朱江在看完沈女士的材料后非常吃惊:“怎会只有发票却没保单?”在得知沈女士尚未还清贷款后,朱明确表示不能退保,“提前退保的前提是已还清了银行贷款。” 为啥投保人自己手上连保单都没有?朱解释说,估计是银行在贷款买房人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将本该给贷款买房人的保单扣下了。“我们连自己投保的范围都不知道,怎谈得上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沈因此认为保险公司有与银行合起来欺骗贷款人的嫌疑。但朱的解释是,保险与贷款配套,保险公司在签合同前就通过开发商告知了投保人,因此不存在欺诈。 第二例 按合同办事不能退 记者随后陪同市民蒋女士来到平安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在看完材料后明确表示不能退,“因为保险合同的第一条首先明确了一个前提,即贷款购房人必须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应当买保险。按此合同条款,不能退。”昨日,不少市民自发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去退保,但无一退保成功。 保监办 退保后果是终止贷款 成都市保监办综合管理处处长魏培元在得知市民未能退保后,解释说:《保险法》规定的投保退保原则实际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就按揭购房中的保险合同而言,它实际上是贷款人与银行间签订的贷款合同的从属合同,如果要解除从合同(即退保)就必须解除主合同(即终止贷款),因此市民在退保前一定要深思。 记者张学勇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