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性骚扰案”二次开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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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9:13 南方都市报 | ||||
庭审结束后,原告雷小姐接受媒体采访。(Photocome供图) 北京“性骚扰案”二次开庭 原告有证人出庭,法院未作出任何结论 本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原北京某大公司员工雷小姐状告其上司焦先生多次对其性骚扰并阻碍其再就业案(被媒体称为“北京市首例‘性骚扰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原告雷蔓小姐在律师的陪同下出庭,被告焦先生由他的律师代表出庭,本人没有出面。庭审历经近4个小时,双方在法庭上对近70份证据进行质证、答辩后,双方都不同意法庭主持调解,法庭昨天未就此次庭审作出任何结论。 原告出示近70份证据 庭审结束后,雷蔓接受了媒体采访,她说本次庭审主要是举证,证据内容为录音等,数量近60份,其中雷蔓还出示了新的证据。雷蔓称本案法官同意将再次开庭,但具体时间还没定。在下次开庭中,她将有新的证人到场为她作证。她认为,本次庭审虽然不是最后审判,但相较于第一次庭审,本次庭审使她增强了胜诉的信心。 原告有证人出庭 昨天还有一名证人出庭作证。据了解,这名证人出庭要证明在去年10月份,一名名为“jb”的网友在北大新青年网上发有一个帖子,内容大致是:我们公司来了一名姓雷的同事,性格活泼,请她吃饭,并想把她与网友共享等内容。但是,证人也不能说明此帖是被告所发,而此帖子早已被删。 而被告律师赵永煊对此提出质疑:“jb”可能是很多人,甚至可能并不是人名的缩写,去年10月份,雷已离开公司多时,此证据无任何效果。被告在法庭上也提出8份证据,其中就有雷在电视台采访时的点名报道,以证明雷蔓向媒体散布了不实言论,对被告声誉构成实际侵害。 被告律师还表示,原告在庭审中出示的录音证据声音不清楚,无法起到证据的作用,其它证据也无法让人相信。被告律师称本案的法律程序基本上完成。 被告对审判结果乐观 庭审结束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被告焦先生本人,焦先生表示他的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将庭审内容向他作了简单的介绍,认为法庭不大可能再开庭审理,他本人对审判结果表示乐观。 二次开庭之前,焦先生与雷蔓原来的6名同事通过国内某著名网站发表看法,他们认为焦先生并无性骚扰行为,也没有阻碍雷蔓找工作的能力。国内某著名网站公开发表他们的意见后,雷蔓对媒体称其已就这6名同事在国内某著名网站的言论向北京市海淀警方报警,她认为这些同事是迫于压力才发表了所谓看法。此后,她也作客国内某著名网站发表自己的看法,并称要约记者到她所开的餐厅开新闻发布会。另外,在第二次开庭之前,雷蔓又提请法官回避,但被海淀法院驳回申请。 在昨天的审理中,雷蔓又更换了一名女代理人。据同行介绍,雷蔓已更换了好几个代理人,记者昨天一直没有见到这名代理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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