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施行 假币收缴人员今起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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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9:2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7月1日开始施行。即日起,我省也将正式实行收缴假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据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石金祥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出台了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遵循办法精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决定在全省推行收缴假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以减少假币收缴过程中的失误,维护社会金融秩序,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近来,该行 石金祥还介绍说,办法还对货币持有人的权利进行了明确,广大群众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可要求收缴假币人员出示上岗资格证书;如对收缴程序有异议,可在60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目前我省获得人民银行授权的货币真伪鉴定服务机构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支行以上的机构。②5 (本报记者 李 煊 本报通讯员 郑新旺)河南日报2003-07-01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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