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将耕地推上拍卖台(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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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10:36 南方日报 | ||||||
欲将耕地推上拍卖台 社会观察 本报记者 梁甘堂 摄影报道 6月13日中午,记者接到吴川市振文镇山圩村委会孟村村民投诉:该村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干部,以筹资修建乡村公路为名,准备拍卖约0.43公顷耕地,现已丈量成19块。记者近日赶赴吴川市进行采访。 [现场目击]丢荒地与紧邻的稻田形成鲜明对比 6月15日下午,记者进入孟村实地调查,村民们纷纷围了上来,他们指着一片面积约0.43公顷的绿油油的稻田,非常愤慨地说:“现在准备卖的就是这片稻田。”只见稻田中已挂满了串串金黄色的稻穗。村民们向记者提供了当地党政有关文件材料,据文件陈述:1993年,在时任村支部书记(于2000年8月被吴川市纪委撤职)、现任村委会主任林泽春的主持下,填土摧毁了一级农田保护区里的6.67公顷耕地,变更作住宅用地,第一期的4.27公顷已成事实,第二期的2公顷多至今仍在丢荒,记者用相机摄下了这块丢荒地。 据村民们反映,目前准备拍卖的这片土地,是第一期4.27公顷中的所谓预留商业用地,其余的已划分成120块卖给了村民,有钱的村民已建起房屋,无钱的村民仍将地丢空着。记者所见,在这片4.27公顷杂草丛生的土地上,已零星错落地建起了数十幢房屋,有四五处正在兴建当中。 [主角调查]村委会主任说法:投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并不违法 6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山圩村委会采访了村委会主任林泽春。当记者问到拍卖这片耕地是否有违现行有关法规时,林泽春认为,自己和村干部并无违法:首先,这4.27公顷耕地在两年前省里已批准其变更为住宅用地;第二,这次拍卖是“投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目的是筹资建设一段乡村公路,经村党代会、妇代会等多个会议研究,并报告镇委韩书记,得到了他的同意和支持,在这样的背景下才准备拍卖的。 记者问,这次“出让”的土地是否当作商用?林泽春说,这次拍卖的买主,他们出资支持公路建设,所以,买主用于自住或经商任其自由选择。 [追根探源]镇领导意见:既然出让土地违法,我们将予制止 6月1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振文镇镇委书记韩东华,韩东华对记者说,这4.27公顷耕地,省里曾有批文同意其变更为住宅用地。而这次该村为筹款修公路投标出让的土地,属于这4.27公顷的范围内,所以并无不妥。记者要求看看省里的批文,韩书记电话召来该镇国土所邓所长,并把这份批文带来。 记者看完这份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00年7月10日作出的文件,指出文件中并没有对这4.27公顷耕地,批准其变更为住宅用地的文字。记者问镇国土所邓所长对此作何理解,邓所长说,文件中对这4.27公顷违法用地的处理意见,是“罚款并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并非批准其变更为住宅用地。他还说,由于这4.27公顷违法用地,至今仍未落实“罚款”,更未“依法进行补办用地手续”,所以至今仍属违法用地,所以出让这块土地属于违法行为。韩书记听后表示,既然出让土地属于违法,镇委、镇政府会予以制止。 [明辨是非]吴川国土部门:村干部曲解省厅文件精神 6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吴川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00年7月10日作出的文件精神进行咨询。局领导委派地籍管理股宁股长向记者作解释。宁股长说,这份文件是省厅为了清理历史上遗留的违法用地问题,给予特殊处理的政策性指引,并非审批文件;文件附件里所报批的违法用地,在未获得合法的用地证书前,仍属违法用地。记者向他反映,振文镇孟村为筹资修公路至今仍准备拍卖耕地,他认为,村干部的素质确实存在问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曲解了省厅批复文件的精神。 记者在孟村了解到,正是由于有关干部曲解了省厅批复文件的精神,从2001年至今,先后有20多户在这片4.27公顷的耕地上建了房,目前仍有四五户正在动工建房。: 五华县杨某非法侵占耕地被判刑 1999年3月初,五华县平南镇联岭村村民杨逊义向该村党支部书记杨亚昌提出在该村杉坑里(地名)兴建砖厂的要求。同年3月下旬,杨逊义未经批准便填土占用耕地平整场地,兴建砖厂。分管国土工作的副镇长谢百涛和镇国土所所长陈国平知情后,不但不出面制止,反而违反规定将《临时用地审批申请报批表》给杨逊义填写。五华县国土局接群众举报后前往现场调查制止,并责令其停工。但杨逊义我行我素,继续施工。镇、村有关领导也不配合国土部门查处,致使杨逊义非法占用土地1.02公顷,其中耕地0.55公顷,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杨逊义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该案被移送县司法机关办理。五华县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判处杨逊义有期徒刑二年。对镇村干部谢百涛、陈国平、杨亚昌等,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摘自《南方日报》2000年6月24日B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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