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九年 家在何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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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11:49 沈阳今报 | ||||
姜猛摄 “当晚10点半左右,我正在家中收拾东西。一抬头看见三个二三十岁的男子走了进来,他们把我围住了,我就问有什么事。突然间,他们中的一个人把手从背后伸了出来,然后一块大砖头照我的脑袋就砸了下来,我当时脑袋‘嗡’了一声,紧接着砖头又到了,我就倒在了地上,什么都不知道了。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我的妹妹在我身旁哭着。后来我才知道,她刚才在为我挡砖头时,手被砸肿了,而我的邻居49岁的老张的头也被打破了。对了,我想起来了,在我倒地时,听他们说了一句‘让你们赖在这不走’”。左眼青紫、脸上贴着胶布、鼻子里插着氧气管、衣服和裤子上到处是血迹的赵德敏躺在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病床上,向记者诉说着6月29日晚上发生在和平区天津南街190号家中的一幕。因为这次挨打,她的左脸被缝了数针,眼角充血,医生正在为她做进一步诊断,以确定她的脑外伤是否引起脑出血。赵德敏的家人就打人一事已向新华派出所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渴盼回迁 为了天津南街190号的房子,47岁的赵女士已经折腾了八九年。她原在太原街29号有一处私房。1994年,由于诚添大厦开发,该处房子动迁,此后回迁就成了他们一家人的渴盼。由于一直没有得到安置,2000年5月8日,赵女士将和平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和诚添大厦(沈阳)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和平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诚添大厦坐落于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90号东西厢楼一号门(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和平区法院裁定书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查封了诚添大厦的此处房产。2000年8月以后,赵女士和家人就一直居住在那里。而后,其余五户动迁家庭也先后搬到了天津南街190号。 还是要搬出 以为可以安定下来的赵女士,在2002年6月初接到了和平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沈阳市康宁医院的石院长将她告上了法庭。原告石院长诉称赵女士于2000年8月开始强行占用其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90号面积约150平方米的门市房一处,要求被告立即搬出,并从强占之日起赔偿原告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提供了与沈阳诚添大厦筹建处的以房抵债协议书及公证书一份。2002年8月15日,和平区法院以协议书及公证书不能作为原告对争议房拥有产权的依据,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2年8月29日沈阳市康宁医院提出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依据其与诚添大厦筹建处签订的协议书(已经沈阳市和平区公证处公证)取得本案诉争房屋的使用权,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又提供经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确认的公用公房租赁合同一份,进一步证明上诉人沈阳市康宁医院已取得本案诉争房屋的使用权。被上诉人赵德敏占有使用上诉人承租使用的房屋,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要求腾房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因此撤销了和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并判被上诉人赵德敏于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将其占用的房屋腾出,由上诉人沈阳市康宁医院使用。 家在何处 昨日,赵女士与其他五户从和平区天津南街190号迁出,寻找新的住处。但是她认为沈阳诚添大厦开发商已失踪,该房产没有经过正式验收,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无权对外出租该房,沈阳市康宁医院的院长并非是该争议房的合法产权所有人。为了自己的房子,赵女士决心申诉,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她要为自己的居住权讨一个说法。记者张雷/文姜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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