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出租”妻子 妻要离婚嫁于“承租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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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12:02 江南都市报 | ||
江苏消息日前,江苏如皋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王某要求与丈夫离婚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庭审后,王某拿出一份李某与第三人杨某签订的“租妻协议”,承办法官这才了解到其中的荒唐一幕。王某、李某均已年近六旬,生有一子未成家,家境不很宽裕。两年前,李某巧遇做小本生意的单身老汉杨某,双方竟一拍即合,订立下所谓的“租妻协议”一份,约定李某将王某租给杨某为情人,租期3年。条件是杨某负责偿还李某家的债务6000元,负担李某儿子订婚的礼金,负责李某家房屋的装修等。协议签订后,双方即按照协议履行。近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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