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小火车事故 消基会代家属求偿5亿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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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13:2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7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以团体诉讼方式,代表在阿里山小火车事件中的34位伤者及8位罹难者家属共51人,向法院递状控告林务局,请求新台币57000余万元的损害赔偿及惩罚性赔偿金。 消基会表示,今年3月1日下午,在著名的高山铁道─阿里山铁路中一段坡度很陡的路段,因为小火车服务人员忘记将角旋塞打开,空气没有办法贯通煞车气阀,无法煞车,导致 消基会说,据统计,让与请求权的消费者,包括34位伤者及8位罹难者的家属,请求损害金额286,482,776元,另外,依消保法规定,被告还要接受损害额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合计572,965,552元,并加计利息。消基会强调,进行诉讼是保障消费者权利的最后手段,递状是团体诉讼的正式开始,往后还有漫长的诉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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