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错写判决书18年变18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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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17:2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法院判决应该是十分严谨的,但近日台湾台南一名法官在写判决书时,竟然将18年的刑期错写成18个月,该新闻被台湾媒体称为“乌龙判”。 据当地媒体报道,台南“高分院”2002年底在判决 一件贪污案时,被告犯有两项贪污罪,两罪共判18年徒刑。但有意思的是,两罪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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