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此一举的公款吃喝“重奖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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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20:55 新华网 | ||
公款吃喝之所以在各地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它过于放肆了,以至到了非但“公款”而且“公开”的程度。可如今竟然有地方为治理公款吃喝需要举报才能作拿的程度,着实令人有点匪夷所思。据《中国青年报》6月30日报道,为刹住公款吃喝歪风,江西于都县于日前正式实施对公款吃喝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每一桌500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按说,公款吃喝搞得再严密,也绝至于严密到形同行贿受贿的程度,故假若该县的公款吃喝现象,已被治理得非“重奖举报”才能发现的地步,恐怕早该“达标”甚至“超标” 其实,公款吃喝是在所有的腐败现象中,最易发现,也最易取证的一种腐败事项。这是因为:其一,“目标”过于明显。大凡公款吃喝者,无非是出入在本地几个够档次的宾馆、酒店,而且离不开成群公车接接送送。有几个公款吃喝者怀揣公款而肯委屈自己到乡村野店甚或街边地摊上用餐呢?因而要想逮住公款饕餮,只需在这些豪华的宾馆、酒店守株而待即可,保证不会无功而返。其二,“食风”过于豪爽。大凡公款吃喝者,在酒席上绝少有扣扣摸摸的吝啬鬼。他们点起菜来,向来是出手阔绰不小气,一个是档次高,一个是数量足,而烟酒也绝对是非高档名牌不点,论酒风更是豪爽得惊人。其三,“罪证”过于暴露。只要是公款吃喝者,没有几个不向宾馆、酒店索要发票的,而这些发票又最终要在他们自家帐上报销。当然,为掩饰嘴馋,饕餮完全可以开成“会议费”或其它更多名堂,可一个单位一年究竟开几次会,总共买过哪些物品,只要稍作深究就不至于搞不明白。如此容易发现而且极易取证的公款吃喝,为何非要有人举报才去追究呢? 再者,“重奖公款吃喝举报人”的“制度设计”,也存在诸多不妥之处。该制度规定:第一次查实的,给予宴请单位500元、参与吃喝人员每人1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查实的将加倍实行经济处罚;第三次查实的,除在前一次基础上进行加倍经济处罚外,还将给予参与吃喝人员及宴请单位主要领导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县予以曝光。经济处罚所得全部资金将用于设立“狠刹用公款吃喝歪风工作专用基金”,用于奖励举报人。先不说对公款吃喝举报往往是“知者不报、报者不知”,即便说有人成功举报,而且吃喝者将享受最重的处罚,也无非是“加倍经济处罚外”,再给“参与吃喝人员及宴请单位主要领导党纪、政纪处分”!这也算什么样的重罚呢?所谓的经济处罚不仅都是单位拿大头不说,而且是只有那些一犯再犯又再犯的主儿,才有资格接受“党纪、政纪处分”,离追究刑事责任还有十万八千里呢?说不定人家官照当、酒照喝,又能伤其几根毫毛?但是,因为有重奖承诺在先,公家却反而又凭空赔进一笔数目可观的“奖金”,而且依然是落入了个人的腰包。如此,作为公家的单位岂非真成了冤大头乎? 故而靠出台如此“重奖”根治公款吃喝,着实是功效寥寥。因为它并没有伤及到饕餮们的一点元气,更对时下“自批自吃”的公款吃喝审批权没有丝毫的触动。所以如此温情脉脉治饕餮,便可能是“奖”愈重,而公家的亏空也愈大了!(网友: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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