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身份证就是尊重公民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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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3:06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杰人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顾名思义,居民身份证就是拥有一国国籍的公民,依照法律领取的记载其个人基本信息资料、表明其合法公民身份的有效证件。在宪政国家,公民是国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宪法所保障的终极目标。由于身份证是公民身份和权利得到一国法律有效认可和保护的形式要件,可以说,身份证是公民权利的外化形式,与此相关的身份证法律即 在现实生活中,身份证还是公民办理很多事务以及享受某些权利的必要前提,如存款、申领驾驶证、就业等。因此,尊重公民的身份证,其实质就是对公民权利的敬畏;自觉严格遵守有关身份证的法律规范,就是遵守宪法的表现之一。 1985年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条例》,标志着中国开始依法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但由于多种原因,这一制度在中国实行10多年以来一直停留于初始阶段。有专家评价说,中国身份证制度的原始性表现在很多方面:从技术层面看,身份证信息含量少,技术性差;从权利层面看,中国的身份证未被视为“公民身份和权利的载体”,最典型的表现莫过于警察可以借执行公务为名随意查验任何一个人的身份证,而很多单位和个人甚至一个临时保安员都可以扣押居民身份证。 这一次的立法,不仅从技术层面上解决了有关身份证法律的地位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立法确立了一些尊重和保护身份证的基本原则,比如有限查验原则、禁止随意扣押原则、自愿申领原则等等。这些原则肯定了身份证作为公民基本权利载体的地位和尊严,其实质就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7月1日 文/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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