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车公决高票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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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4: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陈娟摄影李杨住在小区里,住户的汽车就该停进小区,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从昨日起,成都火车北站西一街 88号大院却开始禁止汽车进入和停放———包括住户的车,付钱也不行。是什么原因让大院做出了如此“无情”的决定呢?“禁车”通告庄严《宪法》来助阵昨日下午记者来到 88号大院,见门口竖起两根铁桩,上面还锁着一把大锁。据说 “禁车”行动联名抗议扎胎放气成铁家管会九分会主任刘前余向记者介绍,这个铁路局的宿舍大院建于上世纪 80年代,主通道只有 3.2米宽,不具备停车条件。但是大院有 832户居民, 3000多人。平时每天停放约 40辆汽车,最多时有 80多辆。汽车占道停车,直接威胁着居民的安全。居委会一工作人员还说,院里由于停车太多,曾出现该院 13幢一住户家失火,消防车无法通过;救护车 4次开不拢,护士医生抬着急救担架跑; 5次汽车撞行人等事件。多数住户对此不满,他们写联名信抗议、扎胎放气、打玻璃、撬牌照,甚至以人当“路障”阻挡汽车入内。 “禁车”会议全体表决彰显“民意”鉴于住户意见太大, 6月 5日,家管会开会宣布停止收取停车费,并就是否准许停车进行大讨论,然后由居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是: 832张(每户一张)民意调查表,同意停车的 99张,占 12.5%;不同意停车的 645张,占 84.2%。于是,居民代表大会决定,从昨日起,禁止一切机动车(消防、急救、抢险救灾、公务、清运、搬家及临时接送病人的小车除外)进入和停放在 88号院内。“禁车”反应 5个鲜章支持“公决”结果记者看见,在这份 88号院内禁止停车的通告上面,有金牛区火车北站街道办事处、成铁机关住宅区管委会、金牛公安分局杨柳村派出所、成铁家管会九分会和成铁局直属治安派出所等 5家单位盖章。 《物管条例》为业主扎起《物管条例》 (一)第十一条第五款: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物管条例》(二)第五章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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