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权之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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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4:50 天府早报 | ||
建立还不到两年的社区,已经学会了拿起法律法规抵制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命令。6月30日下午4时,青羊区槐树街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成员们在《会议纪要》上郑重签名,一致同意不执行黄瓦街道办事处《社区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他们还将就此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同在黄瓦街办辖区的过街楼社区和四道街社区,此前也作出了不上交财权的决定。 缘起:街办推行财务管理新规 6月2日,在黄瓦街办召开的“吹风会”上,辖区9个社区的负责人被告知:街办将成立社区财务管理结算中心,各居委会的收入全部上交。半个月后,这一消息得到了进一步确认:街办已成立社区财务结算中心领导小组,8名成员全部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6月24日,黄瓦街办《社区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出台:社区居委会的收入全部交入结算中心,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报销制度(备用金为500元);经费开支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由办事处民政科审批方能报销,2000元以上由办事处审批;各社区确定一名固定报账员,每周定期到财务结算中心报账。 出台这一新规,街办称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社区资金统一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他们要求在6月26日中心正式挂牌的第二天,各社区务必全部交账。 然而,当交账的最后期限到来时,有3个社区拒绝上交。 对垒:社区搬出法律法规抗衡 拒绝交账的分别是过街楼、槐树街和四道街社区,3社区自有经费多则数万元,少则几千元,堪称黄瓦辖区经济实力雄厚的“大户”。 其实,从得知上交收入的第一天起,这几个社区就产生了抵触情绪。“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普遍看黑白电视,我们筹资买彩电、放录像,每个顾客交费两分、五分。我们是这样一分一角地积攒,经过几十年才凑了上万元钱,这一下子就得全部上交,谁想得通嘛!”过街楼社区年已7旬、有着47年党龄的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王新硕如是说。 经多方查找,社区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规定》中发现了如下条文: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委的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和侵占社区居委会的资产。“社区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街办只能指导我们的业务,如果他们收取社区资金并行使审批权,就是一平二调,就是越权甚至违法。”槐树街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严顺祥说。 协商:街办称本周内就会圆满解决 6月26日晚上,过街楼社区召开了协商议事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经充分讨论,10余名与会人员一致同意不交账。 6月30日,槐树街社区也召开了同类会议并形成决议。“社区资产属于全体居民共有,我们无权自作主张。因此,只能把决策权交给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这样形成的决议才合法。”该社区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在此期间,四道街社区不知何故悄然退出了与街办对垒的行列。 另一方面,街办党工委副书记张革平说,不交账的现状可能在本周内就会不复存在,“造成社区不交账的原因有两点,一是社区财务中心是个新事物,二是我们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得不够好。事实上,社区交账后仍是一居一账,预算管理体制和资金所有权都不会变,而且财务管理结算中心还将由9个社区成立财务管委会(成员由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共同管理。” 截至记者发稿时,社区与街办的分歧仍然没有达成一致。 早报记者杨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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