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收取“点招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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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5:1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曹丰实习生游佳) 昨日,省政府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和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 会议要求,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普通高中招生比例的30%以内,择校生收费标准必须按省政府2001年的“公告”规定执行。各地要划定择校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招收线下学生。高校收费必须按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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