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反倾销 川企决战国外大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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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5: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等化工巨头对我国大量倾销,国内不少企业面临关门威胁。在成功胜诉中国加入WTO后首例反倾销案后,中国最大的氯甲烷生产企业———自贡鸿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放出胜负手——— 5月30日,我国商务部发布今年第15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等国外化工大鳄的三氯甲烷正式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与1999年第一次倡导反倾销不 首战悲壮决策:豁出去,单挑 1999年,自贡鸿化倡导的首次国内化工行业反倾销走得异常艰难。 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自贡鸿化,是名副其实的国有化工企业老大。近年来,受环保限制,欧美等发达国家大量向中国市场倾销广泛应用于胶片、医药、电子等行业的甲烷氯化物产品,国产二氯甲烷价格一泻千里:1998年国内市场价格为6770元/吨,1999年底降至3900元/吨,国内产品市场占有率从原来的28.9%降至11.67%,不少企业面临关门威胁,自贡鸿化1999年的库存达1200吨,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万元。面对倾销损害,自贡鸿化1999年10月在杭州全国第十届行业协会上振臂疾呼:“二氯甲烷反倾销刻不容缓!”但没有想到的是,尽管大家都受到倾销损害,但倡议却应者寥寥。 如果自贡鸿化独自反倾销,仅调查取证就须耗资百万元。如果证据不足或因种种原因无法取得关键证据,这百万元就付诸东流。耗资百万元打一起毫无把握的反倾销官司,值吗?自贡鸿化决定召开董事会。经过大量数据分析,董事们统一了看法:不反倾销,会有千万、亿万损失。即使我们一家出资,也要豁出去!至今回忆起来,彭布尔还觉得这是一次“悲壮的决策”。 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2000年12月20日,国家外经贸部发布公告,决定对欧美5国进口二氯甲烷进行反倾销调查。2002年6月20日,国家外经贸部发布公告作出终裁决定:从公告之日起,对原产于英、美、德、荷、韩5国的进口二氯甲烷开始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5国边贸进口二氯甲烷过去享受的“双减半”政策,于2003年6月1日起取消,中国取得了加入WTO后首例反倾销案胜利。 首次反倾销成功后,在二氯甲烷这项产品上,鸿化今年1至5月比去年多受益1800万元,国内同行也共同受益。彭布尔称,“这100万花得值。” 再反倾销:一呼就有同盟军 居安思危,2002年3月,自贡鸿化针对欧盟、美、韩、印等国家继二氯甲烷后大量向中国市场倾销三氯甲烷行为,向上述国家提起反倾销诉讼。这次,倡议立即得到浙江巨化、江苏梅兰等同行的大力支持,表示反倾销所有费用由大家共同承担。 搜集的证据表明,国外三氯甲烷在我国的销量以每年30~40%速度递增,致使国内三氯甲烷价格大幅下跌。当表明国内企业饱受倾销损害的证据展现在有关部门面前,商务部于今年5月30日在包括互联网的媒体上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从公告之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三氯甲烷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在正常情况下,调查将于2004年5月30日前结束。 回顾两次反倾销,彭布尔感慨道:“如果说第一次反倾销是出于行业自保,那么第二次反倾销则是鸿化与国内同行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和国际惯例,把握市场主动权的主动出击。” 本报记者陈章采杨元禄 声音 中国企业反倾销力度不够 去年底,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在“2002中国反倾销论坛”上说,“目前,国外向我国倾销产品的情况很严重,但从我国提起的反倾销数量看,力度还不够。 王琴华表示,下述问题必须引起国内企业重视:第一:我国有关部门立案慢,但申请企业往往到濒临破产时才认为遭到损害。提起立案的时机不好,导致调查机关错过了立案的最佳时机。这个现象非常普遍,严重影响了我国对国外反倾销的力度。第二,国内企业不能提供很充足的证据。部分企业甚至错误地认为反倾销是政府的责任,因此,提起申请之后,不积极提供材料,不认真回答问卷。这些问题对调查造成很大困难。 本报综合 链接 我国反倾销挽回损失200亿元 从1997年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出台以来,截至2002年,我国反倾销共立案22起(其中复审案件1起),保障措施1起,涉及钢铁、化工、轻工等行业,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亿元人民 币。国家经贸委统计显示,去年一年,我国反倾销新立案10起,比上一年全年案件多4起,10起案件按各产品年销售收入计算,达592亿元人民币。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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