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溺水 他选择了沉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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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5: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6月28日,自贡市沿滩区发生一起溺水悲剧,更令人心痛的是,面对溺水的同伴,10多岁的少年选择了逃避,并向家属隐瞒了实情。由于家属及村领导次日才得知真实情况,经过消防部门和同村村民的全力打捞,溺水男孩的尸体昨日凌晨被打捞起来。一场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可悲:同伴就在眼前溺水 据了解,6月28日下午1点过,沿滩区兴隆镇卫星村的15岁男孩何某与同学张某及张5岁的表弟相约到河边捞龙虾。由于天气炎热,何某下河冲凉,当他游至河中心时,张某叫他赶快回来。何某于是往岸边游,只见他一个猛扎后,就再也不见人影。岸边的张某意识到何某出事了,尽管当时附近的山坡上有农民在劳作,下游不远又有渔民在打鱼,但他没有呼救,而是把何某脱下的衣服和装龙虾的水桶一起藏到岸边的包谷林里后,拖着表弟跑回家。傍晚6点左右,张某抱着侥幸心理到何某家中,得知何某还未归家,仍然没有将实际情况告诉何某的家长。 可惜:隐瞒一夜才吐实情 何某的家长一夜寻找孩子未果,第二天早上继续向张某询问,不管大家如何做工作,张某仍然沉默。无奈下,家长只好请来村组领导对他反复做思想工作,仍然一无所获。临近中午时,张某5岁的表弟说出了何某被水冲走的情节,张某才吐出真情。 从6月29日下午开始,自贡市消防特勤中队与当地渔民沿着数百米长的河道进行了5个多小时的搜寻、打捞,直到晚上仍然一无所获。 直到昨日零点左右,何某的尸体才在下游几百米的水中被打捞起来。当记者问及张某为何要隐瞒真相时,张某称自己也是孩子,什么都不清楚。 可叹:张某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自贡市博胜律师事务所古勇律师认为:张某、何某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家长有监护责任。在何某溺水身亡的事件中,张某应对当时的情况具有判断能力,能够预见呼救有可能避免何某溺水身亡的后果。古律师表示,社会不提倡未成年人不顾自身安全见义勇为,但帮助呼救、求援是应尽的义务。张某在同伴遇险时不呼救,逃离现场,并采取隐匿同伴用具、衣物,隐瞒真相的做法客观上促成了何某溺水身亡这一后果的发生,张某的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陈康本报记者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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