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物管费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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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5: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锦法记者赖永强) 业主李某在房屋价款方面和房产公司发生纠纷,他便拒绝交纳物管费,物管公司将他推上被告席。昨日,锦江法院判决:李某必须支付所拖欠的水、电气等物管费5000余元。 锦江法院审理该案查明,1997年2月,李某在成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房屋一套,后李某与房产公司在房屋价款上发生纠纷,遂拒绝向物管公司交纳水、电、气等费用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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