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创业者 惩治腐败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5:50 大众日报 | ||
省检察院提出正确区分八个法律政策界限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7月1日讯 近日,省检察院提出要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惩治腐败者。在工作中,要注意区分“八个法律政策界限”,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八个需要正确区分的法律政策界限包括: 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对工作中尽职尽责,大胆干事创业,但因经验不足出现失误,造成一定损失的,不作犯罪处理;对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放弃履行职责,以及贪图私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查处。 正常人情交往与索贿受贿的界限。对基于正当工作和人际关系,不涉及权钱交易的人情、经济往来,一律不作犯罪处理;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贿受贿,数额较大的,依法查处。 招商引资中的合理收支与借机谋取私利的界限。对招商引资过程中支付各种必要费用,未中饱私囊,或依据当地政府规定获得奖金的,不予查究;对假借招商引资之名,弄虚作假,骗取奖金,或趁机侵吞公款的,依法查处。 偶然失足犯罪与严重犯罪的界限。对努力干事创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偶然失足犯罪的,依法从轻处理,情节显著轻微的一律不予追究;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造成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上访的,从严查处。 正当收入与非法收入的界限。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依靠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素,从事正当非职务活动获得收入的,对科技人员从事业余兼职获得报酬的,对企业人员获得合理报酬、奖金的,依法保护;对利用职务之便,以酬劳名义索贿受贿,以及虚报企业经营效益,骗取奖金、提成的,依法查处。 正常拆借资金与挪用公款的界限。对出于单位利益,企业间正常的资金拆借行为,一律不作犯罪处理;对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赌博、放贷等非法活动的,依法查处。 民事、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对企业经营、承包、租赁及改革过程中的民事、行政违法行为和经济纠纷,严禁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对借机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查处。 正当举报与诬告陷害的界限。对以检举为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侮辱人格,挟嫌报复,意图使人受到刑事追究的,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对因敢抓敢管、干事创业而受到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问题,依法保护。 贾富彬 万晋 报道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