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作业费,我们挡不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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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7:5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后续 企业一脸无奈船东“不战而胜” 本报讯 (记者 张小燕)昨日是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呼吁国内全面抵制马士基的日子,而我市进出口企业依然一脸无奈。可以说,这回国际班轮公司又是“不战而胜”。 这是为什么?到底谁在怕外国船东? “码头作业费照收不误” “码头作业费,我们照收不误啊!至于为什么要收取?这是总公司的事情,我们不方便回答。”马士基福建地区副总经理朱崇渤回答得非常干脆。而厦门船东俱乐部首席代表、荷兰铁行渣华厦门公司总经理周建成则“很有礼貌”地说:“我在休假呢。为什么要收码头作业费的问题,您最好找别人问去。” 外国船公司要收,没有任何解释就可以收吗? 联手收费已触犯我国法律 “交通部等部门已组成调查组,正在对国际班轮公会向我国货主收取码头作业费是否存在违法问题展开调查。照理,在政府调查期间,班轮公司应该停止收取码头作业费。”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副会长蔡家祥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和班轮运输条例,班轮运费中已包含了码头装卸费,班轮公司在运费之外强行加收码头作业费是重复收费,违反了《国际海运条例》第27条,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此外,外国船东联手收费,如货主不交码头作业费,船方就不给提单、不予定舱、不放货。尽管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他们也已触犯我国《价格法》、《反不公平竞争法》等法律条文。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抵制不住呢? 抵制涉及投资环境问题 “我们货主工作委员会去年才成立,也就是给企业发发传真,起不到什么作用!”厦门外经贸企协有关人士坦诚相告。目前,我市只有贸发局申明支持货主抵制码头作业费。 那么,外国船公司在厦门收费,是否应该通报口岸部门,并到物价部门备案?“这不是厦门一个口岸能够抵制的问题!加入WTO后,抵制涉及厦门投资环境的问题。”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委婉地说,国际班轮公会发了传真过来,并称这是“国际惯例”。而口岸办有关人士则说得更加明白,“外国船东这样做是不对,但这也可能是市场行为。再说,厦门抵制的话,赶跑了外国船东怎么办?” 有关辩论即将展开 如果说是市场行为,为什么不直接提高运价而单独提出一个码头作业费来重复收费呢?其实,中国的进出口增长速度惊人,现在不是外国船东要走的问题,而是他们要来竞争的问题。一直在积极奔走的厦门国际货代协会秘书长戴高栋很不客气地说,“诚然,抵制码头作业费不只是厦门口岸的问题,而是全国性的问题。但是,如果大家都怕得罪船东的话,抵制不但不会成功,而且后患无穷!” 据悉,6月30日我国已出台《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这既是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先期探索,也是促进市场价格竞争的重要保障。此外,由交通部牵头,并依照《国际海运条例》启动的码头作业费调查,即将进入辩论阶段。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下的中国货主协会、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等,将就码头作业费问题与国际班轮公会展开辩论。本报将继续关注辩论结果与厦门有关企业抵制情况。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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