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非全日制工作报酬有底线 每小时最低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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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7:53 新华网 | ||
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在海口市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人员报酬有了底线: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 海口市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日起正式公布执行,标准规定:统一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5元,其中1.5元为每小时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标准由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制定公布,经市政府同意,自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间执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 据悉,全国一些大中城市业已公布执行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上海为6元,大连为5元,重庆为4.5元,成都为4元。(完)(记者/曹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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