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博士生情敌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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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8:59 南方都市报 | ||
大学生“冲冠一怒为红颜” 杀博士生情敌被判死缓 本报讯 据《成都商报》报道前日上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理工大学在读博士生周鹏被杀一案作出一审判决,26岁的被告徐鹏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去年8月,因 今年,成都市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周鹏的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徐鹏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庭审中,徐鹏的身体一直微微发颤。当法官宣判时,徐鹏猛地将头垂下,随后表示“不上诉”,声音小得像蚊子。法院依法判决徐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向周鹏父母各赔付经济损失3万元人民币。 1997年,徐鹏就读于成都理工大学。2000年6月,他认识了本校女生茅某。2001年2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当年,徐鹏大学毕业分配到山西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而茅某仍留在理工大学读书。 去年5月,茅某以其家人不同意两人恋爱为由,向徐提出分手,徐鹏勉强同意。6月,徐得知茅某同自己分手是因同该校博士研究生周鹏谈恋爱所致,徐鹏十分愤怒,去年8月14日,徐带刀来到理工大学,将周鹏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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