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是股份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一、股票发行条件公司发行股票的主要条件有: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比例,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6、公司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7、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所述用途相符,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并且时间间隔一年以上;8、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9、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10、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二、股票发行方式1.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将股票发行分为公开发行和不公开发行。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发售股票的方式;不公开发行又称私募,是指面向少数特定投资人发行股票的方式,如一般法人、机构投资者及公司内部人员等。2.溢价发行、平价发行与折价发行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可以将股票发行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形式。我国目前股票的上网定价、上网发行与法人配售、上网发行与二级市场配售等方式是上述发行方式的具体运用。三、股票发行定价实践中,我国股票发行定价多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即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确定新股发行价,并报证监会核准:新股发行价=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市盈率因此,目前我国新股发行价主要取决于发行当年预测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这两个因素。四、股票发行承销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期内协助发行人将股票销售出去的过程称为承销。承销可分为包销和代销两种形式。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结束后,承销机构按发行价认购未售出的股票。包销还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等形式。2.代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承销机构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股票,至销售截止日,未售出的股票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风险的发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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