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一家人索赔59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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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0:33 齐鲁晚报 | ||
今年3月,历时9年,无辜蒙冤的隋氏家族20多口人,在隋国志老人的带领下,向黑龙江省肇东市公、检、法三机关提出国家赔偿共计594万元。一时间,这起全国索赔金额最高的“国家赔偿案”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6月3日,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作出第一笔赔偿判决。隋洪建等4人因被“错判”而获赔34万多元,赔付机关为肇东市人民法院。 10年前,如果在肇东市提及做买卖的“老隋家”,恐怕无人不知。一幢高两层、装修华丽的“夜巴黎”酒楼,投资十几万元的榨油厂、兽药批发店、两家快餐店……每每回想起昔日辉煌的事业、殷实的生活,隋国志老人都会一脸的自豪。 然而,1994年9月6日,在市农业银行下属经贸公司当经理的大儿子隋洪建突然被四五名警察带走了。据说银行的钱行长被人刺成轻伤,曾与其“有矛盾”的隋洪建是最大的嫌疑人。“洪建决不会做这种事。”正当隋家上下忧心如焚,等候案情真相大白、隋洪建平安回家时,意外再度发生…… 16人被拘 “雇凶杀人案”被逼出笼 专案组在审讯隋洪建的同时,也向其身边的亲友展开了调查。来自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卷宗记录着一家人被拘审的过程: 1994年10月,将隋洪建的两个表弟任树峰、任树君拘留;一个月后,将隋的弟媳秦雪、舅舅任才拘捕;11月17日,隋妻郭丽华被拘……3个月中,隋家16人先后被拘留。 “见我嘴硬,当时的刑警队长刘永富就派人打我……后来,我实在熬不住了,就随便说是我找表弟任树君行刺钱某的。”说这话时,隋洪建泣不成声。 接着,隋洪建“落网”的表弟任树君在经历同样的审讯后,不得不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个“雇凶杀人案”就这样“出笼”了。与此同时,当地一家媒体对此案的告破进行了如下报道:“1994年8月18日,隋洪建指使隋洪波、隋洪儒、任树君各驾一台摩托车,窜至钱某住地。7时许,任树君见钱某出来,便抽出随身携带的蒙古剔骨刀,上前照钱某后腰部猛刺两刀,后逃离现场……” 1995年4月,肇东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隋洪建、隋洪波、隋洪儒、任树君4人批捕。家族中其余12人却一直被超时收容羁押,最长的达5个多月,最短的22天。5个家庭的16个大人身陷囹圄,人丁兴旺的隋家一下子变得凄惨、悲凉起来。 如果说大人们面对“拘捕”表现的是愤怒,那么孩子们的脸上呈现的只有惊惧。孩子中最大的14岁,最小的3岁,谁都不敢再去上学,一个个蜷缩在家里,一个个泪眼哭干…… “工厂停产了,饭店关门了,上学的都辍学了。吃饭也上顿不接下顿。没有人来管我们,所有的亲戚、邻居都像躲瘟神一样离我们远远的,生怕被卷进来……”隋洪建的大女儿晓红回想起当年的情景,仍痛苦不堪。 1998年12月,肇东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隋洪建、任树君有期徒刑5年,隋洪波、隋洪儒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4人不服提出上诉,1999年7月,肇东市法院重新作出判决,隋洪建等4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而此时,隋洪建等4人已在看守所羁押了4年零10个月,“刑期相抵”还多出1年零10个月。1999年8月2日,隋洪建等4人被释放。 肉体的伤痛他们忍过来了,可眼前家园的凄凉却险些让兄弟4人昏厥———“夜巴黎”酒店满目疮痍,一楼到处是腥臭难闻的便溺,成了公共厕所……年迈的父亲隋国志见儿子们回来了,发疯似地从二楼跌跌撞撞地冲了下来,父子5人抱头痛哭,孩子们在妈妈的带领下,哭喊着跑上来找各自的爸爸,闻讯赶来的邻里乡亲,见此情景不禁潸然泪下…… 沉冤昭雪 刑讯逼供者纷纷落马 获得自由后,隋家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父亲隋国志来到哈尔滨市,到黑龙江省高法、黑龙江省人大寻求法律帮助;4个儿子跑遍了绥化地区的公检法……一沓沓浸透血泪的申诉材料,引起了黑龙江省和绥化地区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纷纷对此案作了重要批复。2001年4月,正当肇东市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指示准备再次重审此案时,刺伤银行行长的真凶另案落网。至此,案情真相大白。 2001年9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密山市检察院,对已升任肇东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刘永富以及王伟、尹汝海刑讯逼供问题立案侦查。 在来自密山市检察院的厚厚卷宗中,笔者看到——— 2001年10月,刘永富、王伟、尹汝海3人因涉嫌刑讯逼供被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密山市第一看守所。 2002年1月31日,密山市检察院依法侦查终结,下达“密检刑不诉字(2002)第13号”决定书:经查明,3人在审讯过程中,曾采取刑讯逼供行为,致使嫌疑人受轻微伤。本院认为,3人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司法人员,知法犯法,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之规定。鉴于属共同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故决定对3人不起诉。 案发后,肇东市公安局将王、尹两人调离了原工作岗位,副局长刘永富则安排退休回家。 再度创业 隋家老小泪讨594万 “我的日子不多了,可孩子们都还小。”平反后,隋国志老人决定在有生之年领着儿孙们从头再来! 然而,再度创业的一家人不得不接受眼前的残酷现实———油厂的机器锈迹斑斑,已经不能用了;酒店的设备也早已破旧不堪,好多还被人偷走;最大的问题是,经历这场噩梦后,隋家不但倾家荡产,而且债台高筑…… 冤案给整个家族带来几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和几十万元的债务,而他们的身心遭受的伤痛也永难愈合:由于受到惊吓,隋洪建78岁的奶奶隋庞氏、妹妹隋晓敏的婆婆先后于1994年10月、12月撒手人寰;隋洪建他们坐牢后,每个人也都是伤病满身…… 今年3月,隋家20多口人联名向肇东市公、检、法三机关送达了厚厚的赔偿申请书,要求三个机关进行国家赔偿,赔偿精神损失、伤害赔偿等共计594万多元。在这场空前的冤案中,隋洪建及亲友共计16人先后被警方羁押,累计羁押时间近7000天,合计19年之久。隋氏家族上至六旬老人,下至年轻的夫妇,无一幸免! 首赔34万 隋家索赔案仍在进行 国家赔偿,寄托着隋家老小对生活的全部希望。6月3日,肇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隋洪建、隋洪波、隋洪儒、任树君4人作出了赔偿判决。其中对隋洪建的判决书如下:隋洪建因人身自由被侵犯(1791天),获赔偿共计8.86万元,并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其余3人也分别获得8万多元的赔偿,4人因“被错判”合计获赔34万多元,赔付机关为肇东市人民法院。 “这笔赔偿,让我们一家看到了希望,也看到了司法的公正。”手执赔偿判决,隋洪建的妻子郭丽华说,对于法院的判决一家人感到前所未有的欣慰。目前他们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请的国家赔偿一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李永明 李韦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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