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可以特别照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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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0:34 山西晚报 | ||
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因生活所迫,河北邢台的孔二礼逃荒到了太原,他无儿无女,住在中涧河村村委会提供的一间房里。今年,孔二礼已经82岁,房子也拆了两年了,他一直在几个老乡家里流浪,今年他生了一场大病,生活更为困顿,他希望能申请低保,却发现被政策挡在了门外。 孔二礼老人来到太原后,一直靠拉板车、做粉条谋生。现户口所在地为中涧河乡中涧 今年3月,82岁的孔老人大病了一场,花了1000多元,他的3个老乡替老人付了医药费,老乡的日子也并不宽裕,他们想到了为老人申请低保。3月22日,中涧河村委会为老人出具了无儿无女无房屋、没有人照顾的证明,4月21日,老人向村委会提出了申请,5月25日,村委会在太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上盖了章。6月7日,中涧河乡政府也在表上盖了章。眼看老人就可领到7月份的低保了,可当他的一位老乡去杏花岭区民政局打听情况时,却被告知老人不够条件。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杏花岭区民政局社救科姓李的工作人员。 据其介绍,根据太原市杏花岭区出台的关于实施《太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实施细则,户口在本地而人不在本地居住的居民,劝其3个月内办理迁户手续或回户口所在地居住,否则不予办理,也就是说老人要想申请低保,必须把户口迁到老乡家,或者回中涧河村居住,可事实上,老人在几个老乡家轮流居住,中涧河村又根本没有房屋,这个“政策”的确难住了老人。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太原市民政局低保中心的电话,据一位姓贾的工作人员介绍,市政府确实有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统一,不予申请低保的规定,但老人生活困难,情况特殊,中心会尽快研究,给老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本报记者闫爱兰文/图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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