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跟旅游团照样游港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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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中山东莞江门佛山四市月底起试点个人赴港澳游,明年七月前全省推广 本报今天消息 今天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刚刚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从7月28日起,广东省的中山、东莞、江门、佛山四个城市试办常住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 持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请 省公安厅副厅长罗娟透露,四市常住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请“访问签注”赴港澳旅游;此项试点成功后,将于明年7月1日前在广东全面推广。 据了解,具有这四个试点城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均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个人赴港澳旅游,公安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即“F”签注),签注有效期为三个月,分一次和两次往返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停留时间不超过七天。申请人领取通行证件后,在签注有效期内可自行往来港澳地区。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次数不受限制。但对于已领有有效赴香港、澳门签注(包括商务签注、旅游签注等)的申请人,在该签注有效期内不能同时申领新的访问签注。 如办证人多四市能够应对 以往,赴港澳旅游必须参团,凭旅游部门出具的发票才能到出入境部门申请办证。允许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后,只要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提出申请,不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已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只要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人员,都会得到批准。持证人凭有效的签注,即可自行出境,不再需要随团才能出境。 为了搞好试点工作,中山、江门、东莞、佛山四个城市公安机关已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如果办证人数较多,除了增派警力予以支援以外,公安机关还将采取派号预约服务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对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的申请,公安机关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的审批制证工作,并将证件发放到申请人手上;对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办理签注的,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证根据需要不宜“追风” 罗娟还表示,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不是权宜之计,试点城市市民不必赶“潮流”而盲目前往“抢”办证件,而因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办理。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后,个人到港澳旅游将更为便利。对在港澳地区从事非法活动或者逾期不归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处以1至5年内不再批准其出境申请的处罚。对跨境违法犯罪活动,警方将予以严厉打击。 (梁克毅 黄宇珊 肖定东)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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