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多份申请抢注“SARS”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有关专家表示:有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商标使用 北京今天消息 据《法制日报》报道:世界卫生组织刚宣布解除中国北京的“旅游警告”和“疫区警告”,就有许多人在食品、饮料、酒、药品、洗涤用品、化工产品、医疗器械、服装等商品和服务项目上申请“非典”、“非典传播”、“SARS”商标注册。短短几天就有八十多件申请。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问题专家董葆霖表示:“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 “不良影响”是个较抽象的概念,人们在设计和选择商标时该如何衡量“良”与“不良”?商标管理机关在商标审查和管理中如何把握“其他不良影响”的尺度?董葆霖列举了一系列具体例子。他介绍说,“其他不良影响”指除了“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以外的情况,一般是指使用或申请注册的商标从消极甚至反面的角度,损害我国的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宗教、习俗习惯等。比如“总书记”、“国军”、“南霸天”、“北霸天”、“地主”、“流氓”、“坏蛋”等等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再如在香烟上使用和申请注册“军神”、“上将”、“师长”等文字作为商标,有损于军队的尊严;又如六合彩是一种具有赌博性质的彩票,将“六合彩”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违背我国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如果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非典”、“非典传播”等在食品、饮料、酒、药品、洗涤用品、化工产品、医疗器械、服装等商品和服务项目中作商标使用,将给人们带来什么样的感觉、印象和联想?恐惧、灾难、失去亲人的哀痛、经济建设的巨大损失……这种商标能够注册、能够允许使用吗? (姚巩)(日京/编制)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