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反目引出猥亵幼女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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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2:27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杨文学来源: 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 通讯员刘伟果)顺义某小学教师王某近日因4年前猥亵班中7岁女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而导致这件当年已被私了的事情最终走上司法程序,竟只因为王某夫妻之间的反目。 据法院查明,1999年4月,只有7岁的天天(化名)读小学一年级。一天上午,班里发手工袋,天天到班主任老师王某的宿舍去领取。老师把手工袋给了天天后却不放开她,而是把手伸向了天天的下身。天天害怕极了,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直到她感到一阵刺痛,老师才住手让她回家。 天天哭着回到家,把发生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看到她内裤上有血,就带她到医院治疗,幸好只是下身外部受伤。随后天天的家长找到学校,然而在校长和教导主任的参与下,双方最终竟同意私了。王某给付了经济补赔,学校对王某的处理只是让他写检查,不再担任班主任职务。 2002年底,王某与妻子因闹离婚而争吵不休,妻子放火烧房后入狱,并在狱中检举了王某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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