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县委组织部长冉隆成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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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3:0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达县错误任用袁成萍及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人近日受到严肃处理。达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冉隆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达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袁成萍于今年5月23日被任命为达县法院副院长,6月9日晚与驾驶员在成都通美宾馆共同嫖娼,被成都警方现场抓获并拘留。6月14日,达县县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 袁成萍问题暴露后,省委高度重视,要求组织部门一定要从用人上找原因,要提高到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高度来认识。省委组织部与达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达县任用袁成萍及新闻媒体披露的达县超职数配备县级部门领导干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发现,达县错误任用袁成萍及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教训深刻。一是任用袁成萍严重失察失误。袁成萍自身严重的道德作风败坏和顶风违纪行为,客观证明其政治思想、意识作风早已丧失作为普通党员和国家机关一般干部都应有的基本政治思想素质,但仍然在国家专政机关被委以县法院副院长的重任,由失察导致使用干部的严重失误。二是组织部长的失职造成对袁成萍的错误任用。在任用袁成萍的过程中,达县县委组织部长没有与考察组沟通、协商就动议袁成萍改作副院长人选;在酝酿确定袁成萍作副院长人选后,没有进行考察;在确定副院长职数时,只查证了有利于扩大职数的依据。三是对领导干部职数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达县县委没有认真、严肃执行有关规定,今年达县县级领导班子换届以后,超职数配备县级部门领导26名。四是对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袁成萍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该县法院长时间以来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也暴露了县委及有关部门在抓政法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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