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组织系统开展作风集中整顿建设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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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3:0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省委组织部向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省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发出通知,决定从7月2日至9月初在全省组织系统集中开展一次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通知指出,全省组织工作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地方的改革和建设、为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和省委提出的“三个转变”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实践 通知指出,这次集中整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对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按照“属于认识上的问题,要通过深入学习来解决;属于长久见效的,要通过建章立制来解决;属于马上能改的,要狠抓整改、立竿见影;重在抓住突出问题,解决突出问题”的总体思路,大力弘扬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组织工作精神,着力整肃组织工作和组织系统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重点加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通过集中整顿建设,务必使广大组工干部的政治素质有明显提高,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职业形象有明显提升,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的部门,成为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正气机关”。 通知指出,这次集中整顿建设活动紧紧围绕“铲除不正之风、严肃组织纪律、坚持公道正派、建设正气机关”四个方面的内容来开展,着力研究解决组织工作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和组工干部严格要求、注意形象两大问题。 一要铲除不正之风。一是要把认真自查与开门整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起来,搞清楚在目前的组工干部队伍中及组织部门作风建设上到底有哪些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突出的问题?本地、本部门组织工作中存在哪些不正之风?具体工作中到底有没有失职、失责的地方,有没有不坚持原则和规定的做法?二是要对本地、本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主要清理检查2001年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检查有没有不按规定程序选任干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等问题和干部推荐、考察、酝酿、讨论、任免等工作环节上的问题。对查找发现的问题,要严字当头,不回避、不护短、敢动真格,立即进行纠正和处理;要抓重点、抓典型,严肃查处情节突出、性质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查处一起影响一片,形成威慑力;对不适宜继续从事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干部,该清理的坚决清理,该调离的坚决调离,该处分的坚决处分。三是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重点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要严肃组织纪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明确宣布并逗硬执行十条铁的纪律,即干部工作的“四个绝不允许”和组工干部的“六个不准”。“四个绝不允许”:一是绝不允许私自干涉干部的提拔任免,特别是为亲朋好友提拔打招呼。违者组织处理和调离。二是绝不允许在干部工作中隐情、瞒情,特别是将干部考察的情况不作如实的汇报。违者组织处理和调离。三是绝不允许在干部问题上跑风漏气,特别是泄露酝酿研究干部的讨论情况。违者组织处理和调离。四是绝不允许在组织工作上讲哥们义气,特别是在干部问题上讲“勾兑”、搞“关系”。违者组织处理和调离。“六个不准”:一是不准利用权力和工作之便打招呼联系工程和参与经商活动;二是不准接受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和礼金;三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四是不准在家里接待和处理与当事人有关的干部工作公务;五是不准参与带有赌博和敛财性质的任何活动;六是不准在出差时要求给予自己特殊照顾和服务,违者要严肃处理。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将《十条纪律》作为组工干部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凡有违反,要严惩不贷,绝不手软。 三要坚持公道正派。要抓住发生在组织系统和组工干部中的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倡导和弘扬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对党忠诚、甘为人梯、公道正派、一身正气”的组织工作精神,特别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组织部门的核心价值理念和核心竞争力来培育,作为组工干部职业形象和职业品格的核心内容来要求;重点围绕“对事公道、对人公正、对外平等、对己清正”四方面内容,组织组工干部认真查找并整改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和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组织工作的特质要求和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组工干部保持公道正派的具体行为规范,使公道正派成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最鲜明的特征,牢记在每个组工干部心中,体现在每个组工干部的实际行动上。 四要建设正气机关。各级组织部门必须明确强调,组工干部不仅仅是自己要正派,而且要敢于抵制不正派,这才是正气;所有组工干部都要高度警惕,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防止和抵制被“勾兑”和被拉关系。要把“建正气机关”作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主要目标,抓住作风集中整顿建设的契机全面推进和加强;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在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引导广大组工干部努力树立先进的组织工作思想和理念;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坚持、八反对”,要求每一个组工干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建设开放的组织工作系统实施纲要(试行)》,努力构建与党的建设事业和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开放的组织工作系统,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现代化;要通过严把组工干部“入口”关、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等措施,为“正气机关”的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通知指出,这次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主要在全省县以上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中开展,为期不少于两个月。省委组织部已决定成立全省组织系统作风集中整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干部监督处和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也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级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首先思想要统一、态度要鲜明、行动要坚决,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将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要注意搞好宣传发动,首先解决认识问题,提高组工干部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调动他们投身整顿建设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研究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的方法步骤;要有相应的纪律和时间保证,推动整顿建设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重点解决问题。要着力查摆问题,抓住主要问题,认真解决问题;要把“查找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并最终落脚到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上。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委组织部在抓好自身作风整顿建设、起好表率和带头作用的同时,将结合部机关先进性教育“半月行”活动,由部领导带队,分组到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州)委组织部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组织部门的指导和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凡问题较多、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要延长时间,进行重点整顿和建设。 五是注意联系沟通。整顿建设活动中,省委组织部作风集中整顿建设办公室将编发《全省组织系统作风整顿建设专刊》,反映各地动态。请各地、各部门注意沟通反馈信息,及时上报发现的典型问题、典型案例以及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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