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鉴定费最高收2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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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5: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赖波)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已从昨日起开始执行,此次确定的收费项目涉及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17大类45个小类。其中,死亡原因鉴定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具,交通事故、职工工伤、职业病等致残程度评定为400-600元/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为400-600元/例,精神损伤程度鉴定2000-2500元/例,亲子鉴定为3000-4000元/例,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为2000-4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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