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委砍掉下属公司竟争对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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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5: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山东省济南市出台了一个新规定:从6月16日起,汽车报废必须交由济南市泉联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回收。一纸文件,打破了这个市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竞争格局。有关权力与市场的争议因此骤起。 文件:定点回收报废车 6月9日,济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监察、公安、工商、财政、交通、环保等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汽车报废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济南地区的车辆,必须到市汽更办办理报废手续,由泉联公司回收。” 通知的要求相当严厉:若不照此执行,汽车销户、养路费注销、固定资产核减、报废汽车补贴资金的发放乃至更新车辆的政府采购手续等,相关政府部门将不予办理。 6月16日,山东通利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继伟看到了通知。“当时就懵了。执行济南市的文件,我们只有死路一条。通知上说的是‘济南地区的车辆’必须交泉联公司回收,这当然包括驻地在济南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通利公司是济南地区首家获得国家和省资格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济南市场,泉联公司是它惟一合法的竞争对手。 计委:我们有什么错? 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发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济南市计委副主任王新平说:“省里那家企业从来不到我们这里盖章,我们管不着它。济南的车交给我们自己的企业,有什么错?那家公司不是我们上报的,我不认可它有资格在济南从事这个行业!” 学者:政府在滥用职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经济法学者据此对济南市政府7个部门的文件提出批评。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伟敏认为,政府强制交易是行政性垄断行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唐倩就特种行业管理问题发表看法说:“政府部门限制企业合法的经营权,就是滥用职权。” 内幕:计委的公司也赚一把 记者了解到,泉联公司55%的股份由济南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持有,其余股份由济南吉华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持有。而吉华公司隶属于济南市计委经济发展总公司。2001年,以吉华公司为主体的济南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被依法注销。此后,吉华公司开始寻求与拥有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济南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合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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